齐鲁网7月3日讯山东省*府新闻办公室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保障范围,严重精神障碍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6种精神疾病。
通知要求各市对严重精神障碍不设门诊慢性病起付线,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元。对在二级及以下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有条件的市,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费用,可按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策支付。
这次*策调整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门诊慢性病待遇有明显提高。之前,严重精神障碍已纳入了医保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但地市间待遇水平差异较大,起付线各市在0-元之间,全省平均为-元;报销比例个别市不足50%,全省平均为58%;最高支付限额有的市只有元。这次取消了严重精神障碍门诊慢性病起付线,提高了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将有较大幅度下降。
通知同时要求对扶贫对象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落实居民大病保险倾斜性*策,其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元降低至0元。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0元以上(含)、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补偿,1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5%补偿,3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给予85%补偿,取消其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居民大病保险对扶贫对象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倾斜性*策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降低起付线,由元降低至0元。二是分段报销比例由四段改为了三段,每段报销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三是取消了原50万元封顶线。扶贫对象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疾病负担大大降低。
《通知》将于年8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