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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DSM中列出的行为是否为诊断提供了充分的依据?
曾经,边缘型人格障碍(BPD)患者被认为是无法治愈的。然后,在20世纪60年代,詹姆斯·马斯特森博士开发了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对住院治疗的大部分患有人格障碍的青少年中疗效显著。
随着行为心理学的广泛传播和深刻影响,行为成为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马斯特森直言不讳地批评了这种基于行为的人格障碍诊断。他表示,用来试图调节情绪或掩盖不想要的感觉的行为太多了,范围太广了。
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的本杰明·约翰逊和肯尼斯·列维的研究发现,许多边缘型人格障碍患者的行为与DSM中列出的诊断性的行为并不一致。他们说,就像马斯特森所做的那样,这些行为是由于患者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和处理自己内心的空洞。那如果一系列典型的行为不能作为诊断的标准,那么什么可以拿来诊断?
马斯特森坚持认为,人格障碍的诊断应该基于内在的心理结构,即揭示是什么触发了人的痛苦,以及他们如何抵御痛苦。为了帮助他的学生理解他的诊断方法,马斯特森提出了他所谓的人格障碍三件套:
l自我激活导致……l内在焦虑的影响,导致……l防御机制。
边缘的例子
l自我激活:一个失业的人决定去找工作。(马斯特森将自我激活定义为基于自身最大利益发出的行为。)l内在焦虑的影响:当他去参加工作面试时,只有他一个人。他依赖的,能让他平静下来的人不在他身边。他意识到如果他接受了这份工作,他所依赖的人就不会和他在一起了。那个人可能也会觉得自己被抛弃了,然后可能会做一些破坏性的事情,或者为了自己的最佳利益而出现报复的行为。焦虑由此加剧了。l防御:为了应对这种焦虑,他放弃了面试,参加了一项活动,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使自己不去想那些引发焦虑的想法,或者不去想那些足以压倒他的不适的活动。这个人可以参加的活动有非常多,但我们对他的诊断并不是出于他选择了什么活动,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