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户籍精神障碍患者
可申请服药补助啦!
每月高达元!
龙华区
为关爱精神障碍患者,帮助患者稳定病情,减轻患者家庭负担,特结合辖区实际,对非户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给予服药补助,每人每月补贴高达元,赞赞的是,还可享受每半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
谁能申请补助呢?
患者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龙华区居住半年以上,持有龙华区居住证或其他居住证明材料,已纳入《深圳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的非深户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备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包括
补助哪些项目呢?
1.服药补助
每人每月减免元精神科药品费用
2.免费健康体检
每人每年2次免费体检
申请补助流程
患者或家属准备相关材料:
医院病历
患者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户口簿或结婚证等)
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于龙华新区居住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或其他居住证明材料(以下五种材料任选一个:1、居住证;2、租赁合同;3、社区(居委会)居住证明;4、网格中心居住登记材料;5、龙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康服务证明)
备注:如果居住证明材料不是患者本人的,而是其监护人的居住证明材料,则除提供患者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外,仍须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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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所属社康中心填写《龙华区非深户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补助申请表》,社康精防医生收取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把审核医院社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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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社管中心复核后交至龙华区精神卫生中心及龙华区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终审,并把审核结果反馈至社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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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康中心通知审核通过的补助对象到龙华区精神卫生中心拿药,没有通过审核的补助对象补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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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康中心通知审核通过的补助对象到龙华区精神卫生中心室登记,并签订《龙华区非深户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知情同意书》,由专科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及既往治疗方案开具精神科药品。
备注:办理时间为除法定节假日外的周一至周五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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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以内的精神科药品由患者免费领取,若有超出部分则由患者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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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半年进行一次服药疗效评估
服药补助咨询
正视“精神疾病”!
更多的理解,更少的偏见!
龙华区精神卫生中心
精神卫生科就医指南
龙华区观澜大道号
龙华区慢性病防治中心(精神卫生中心)
门诊楼4楼
精神卫生科心理咨询
公交路线:M、M、M、M、M、M、M、M、M、、、、、、、高峰专线47、深莞2线、区间线,在观澜交警中队站(原观澜第四工业区站)下车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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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免费心理援助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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