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早上7时许,一名精神障碍患者脱离家人看管,全身赤裸从家中出走,当行至公安宁河分局门前时被分局民警发现,后民警迅速将其带至芦台派出所进一步核实情况。
经工作核实,该男子胡某某,系我市滨海新区人,住宁河区芦台镇,其患有精神障碍疾病,曾多次入院治疗。
目前,宁河警方已配合家属,医院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