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稳定,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使贫困精神障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医院将通过职工集资等方式,配合民*、残联部门推出大型优惠活动。
优惠项目及条件救治救助对象为有德州市常住户口的医保贫困精神障碍患者。
首次住院,救助时间为一个疗程(60天),医院救助。
第2次或多次住院的,每月个人缴纳元住院费,医院救助。
伴有躯体疾病患者及其他特殊情况者,需另缴费。
有低保证且被评定为二级(含二级)以上残疾患者免缴生活费。
本办法仅适用于新入院患者。
即日起,凡到医院就诊患者,符合以上条件,均可享受对应优惠*策。
咨询;素材提供
精神卫生中心
图文编辑
任小影
审核
李祖林李秀华
校对
ED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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