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县已建立精神障碍患者档案份,报告患病率5.75‰,居全省、全市前列。目前在册的名精神障碍患者中,正在住院治疗人,累计报告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和曾经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人。全县未发生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
一是健全完善精神卫生统筹管理制度。县级建立**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制度,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协调会;各乡(镇)人民*府建立以卫健、公安、民*、残联等职能部门参加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各村(居)委会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整体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治理的良好格局。二是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三个保障机制。建立畅通救治机制,联合随访机制,推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害责任保险、设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基金、落实医疗救治救助保障经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护*策、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补助*策、健全落实医保和临时救助等保障机制。县财*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人救助保险金5.46万元;对在家监管的3级以上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一年内未出现肇事肇祸案件,每月给予元的奖励,上半年发放以奖代补金21.72万元;将全县范围内1-2级重度残疾人中的精神残疾病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三是实行医疗、康复、社会管理“三位一体”综合管理制度。扎实做好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救助、服务、管理工作,做到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人管、不脱管、不失控、管得住、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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