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17年前去世的父亲做医疗事故鉴定,山东菏泽男子代保贵四处奔走,不断申诉,却被人三次送往精神病院就诊,共住院22天,医院和当地社区居委会告上法庭。
年11月26日,代保贵的医院(现为“医院”)去世,医院抢救不及时,多年四处奔走、投诉,要求重做医疗鉴定。
代保贵称,年起,他就开始找相关部门重做医疗事故鉴定,后来去外地,一边打零工一边发传单。此后的年1月、3月和5月,他三次被身份不明人员分别送医院、医院医院住院,医院对代保贵的诊断结果均为“偏执性精神障碍”。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年1月23日至31日,代保贵被定陶县杜堂镇杨店村(现为“定陶区杜堂镇杨店社区”)村支书戚某波和杜堂镇综治办副主任康某勇强制送医院,住院8天;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据病历记载,年3月2日至9日,代保贵被当地公安部门和村干部用手铐强制送入医院住院治疗,住院7天;医院住院病案显示,年5月28日至6月4日,其被派医院住院治疗,住院7天。
代保贵称,强送人员把他从外地接到当地精神病院的路上,曾用透明胶带将他的上身和双腿、双手绑在座椅上,到医院后,医生再对其进行全身检查,“第二次到医院,他们把我衣服全部扒光,逼我穿上病号服,把我的衣服、鞋子都扔了。”
“每天三顿药,都有人在旁边看着,必须喝水吞下去,再张嘴检查有没有藏药,”代保贵称,住院期间,院方强迫他吃大剂量的精神类药物,“我每次把药丸吞(藏)在舌头下才逃过一劫。”按代保贵的说法,住院期间为做化验,他还被抽取大剂量的血液。
年底,代保贵以“被精神病”一事,将医院和当地社区告上法庭,要求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代保贵被送精神病院的原因,判决书显示,杨店社区居委会辩称,代保贵有多次寻衅滋事前科,且患有严重的精神障碍,为无责任能力人。社区居委会多次与其家属沟通,对代保贵进行救治,其监护人对代保贵放任不管。年,因代保贵滋事被行*拘留,杨店社区居委会委派戚某波同志,并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将其接回。
杨店社区居委会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30条、36条的规定,将已经发生危险的精神病患医院治疗,是责任,是义务,是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范围。代保贵住院期间,所有的医疗费均由杨店社区居委会支付,杨店社区居委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56条的规定,对患有严重精神病患者的家庭进行帮助。
记者就此事询问杨店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对方称对此事尚不了解,并称代保贵的精神状况“很难说”。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则认为,菏泽市定陶区杜堂镇杨店社区居民委员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相关法律规定,亦未履行法定程序,医院实施非自愿住院治疗,主观上具有过错,其行为侵犯了上诉人的人身权利,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
对于当地社区将代保贵送医院、医院、医院治疗一事,法院认为,病案虽记载代保贵系当地派出所强制送医,但医院未提交代保贵系当地派出所送医的相关证据,同意对代保贵进行非自愿住院治疗。
对此,医院医务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该案件的具体情况他不清楚,并称“代保贵的情况比较特殊”,但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无论是谁带患者入院,都必须通知其家属。
10月29日,代保贵收到了最后一份判决书,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医院被判赔偿代保贵.76元。此前,代保贵起诉医院、医院和杨店社区居委会案件均已胜诉,分别赔偿代保贵元到元不等。
医院医务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案具体情况他不方便告知,医院已收到判决书,相关赔偿问题将服从法院判决。
“医院、社区至今也没有道歉,如果不是因为住进精神病院,也就不会花时间打官司。”代保贵称,一心为了还自己清白,他一直在上诉、写报告、找律师,已经一年多没工作,医院、社区应该不仅赔偿住院7天的误工费,还要赔偿从出院到起诉时的误工费4万余元。对此,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称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其出院后存在误工的事实,对其主张,该院不予采信。
(来源:百家号/商丘大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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