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22岁的赵小美与23岁的张大超经人介绍认识后建立恋爱关系。深处热恋期的张、赵二人感情日益深厚,尽管赵小美的父母一再反对,张大超和赵小美还是于年2月登记结婚了,同年8月生育儿子张小超。但张小超出生后,赵小美在婆家屡受冷待,双方冲突不断,精神上备受打击,得了产后抑郁症。产后4个月,赵小美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首次发作)。年3月份张大超第一次向天台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同赵小美离婚,被驳回诉讼请求。年10月份张大超委托律师再次向天台县人民法院诉请同赵小美离婚,同时诉请判决儿子张小超由张大超抚养,要求赵小美按元/月的标准支付抚养费。
办案经过本来赵家的家庭经济情况就一般,赵小美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以后更是让这份家庭的生活雪上加霜。无助的赵小美家人来到天台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考虑赵家的经济状况以及赵小美的身体状况,天台县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给予赵小美提供法律援助,当即将本案指派给浙江众安律师事务所邱慧慧律师承办。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跟赵小美及其父母取得联系,通过沟通了解,得知赵小美在生育之前身心健康,并无任何精神方面的障碍,家族里也没有精神障碍史,其产生精神分裂的原因乃是产后抑郁的情况下受到严重精神刺激导致。为了证明这点,赵小美的父亲还向邱律师提供赵小美医院就诊的相关资料。了解了相关案情以后,邱律师认为这是一起较为特殊的离婚案件。首先至关重要的一点是赵小美是否具备独立的诉讼能力?其次如果赵小美不具备独立的诉讼能力,那么案件又该如何处理?只有先把这两个问题解决了,才能解决后续离婚以及孩子抚养方面的问题。
经过多次沟通并征得赵小美及其父母的同意,年11月19日,由赵小美的父亲作为申请人,向天台县人民法院提出了两项申请1、宣告赵小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定赵小美的父亲作为其监护人;2、申请对赵小美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提出申请后,赵小美的离婚案件中止审理。
然而就在通知进行鉴定的当天,赵小美突然反悔不去鉴定机构做鉴定,怎么沟通都不肯去。这让案件一时间陷入了僵局,既无法强迫当事人去鉴定,案件又不能不解决。多方沟通无果的情况下,赵小美的父亲只能就前述的两项申请事项向法院申请撤回。原来中止的离婚案件恢复审理。法院将开庭时间安排在年1月9日,在正式庭审前,邱律师跟赵小美及其家人对案件的处理又进行了多次的沟通。赵小美个人抚养孩子的意愿比较强烈,而其家人认为赵小美目前这个状态显然照顾自己都有问题,抚养孩子并不实际,要求张大超支付30万元的补偿金来保障赵小美今后的生活。
1月9日上午,双方进行了第一次正式调解。因为赵小美抚养孩子的态度非常坚决,表示不要任何补偿也要孩子的抚养权,赵小美的父母也表示愿意照顾张小超。所以双方达成了协议:1、同意离婚;2、儿子由赵小美抚养,由张大超支付抚养费。
在准备签字的时候,赵小美的父母以家中大事需由其儿子来决定为由拒绝签字,表示要回家跟长子赵大强商量一下再决定。1月9日下午,经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律师到场再次组织了调解,经过长达3个小时反复的协商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1、张大超与赵小美自愿离婚;2、儿子张小超由张大超抚养,抚养费由张大超自行负担,并对探望方式进行了较为明确的约定;3、张大超另行补偿赵小美人民币六万五千元(当庭履行完毕)。
案件点评这其实是一件办的并不完美的案件。在案例中没有写出的是,赵小美自从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障碍”后,并没有得到夫家的善待,其婆婆到处宣扬赵小美是精神病人,不正常,处处阻扰其探视儿子张小超,反复刺激赵小美。而这边赵小美回娘家居住以后的处境也并不好,其父母年事已高,日常生活依赖其兄长赵大强,而赵大强除了赡养父母以外还有自己的妻儿需要照顾。如此生活窘境之下,赵小美的日子可以预见的压抑。她对儿子的那么强烈的抚养愿望和现实生活的冲突,六万五的补偿对她来说真的能平衡么?
之所以写这个,是因为“精神障碍患者”(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精神病人)这一特殊的人群,他们的婚姻之痛无法为常人所理解。尤其是像案例中的赵小美产后抑郁又受精神刺激最终演变为精神分裂的人群。通过各种新闻普及,现在的人对产后抑郁有了一定的认识,但对产后焦虑症、产后精神分裂症等方面的精神障碍却缺乏了解。
对于这样的人群,在现实的婚姻生活当中,跟配偶处于不对等的地位。那么在面临配偶提出离婚的情况下,诉讼能力上显然跟另外一方是不对等的,如何让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解决婚姻问题,我们的法律没有很完善的规定。传统的“感情破裂”理论又是否可以作为判定这类人群离婚的标准?是否可以适用我们的司法惯例作出判决?虽然法律有规定在这个情况提起离婚的一方可以适当补偿另一方,但是补偿的标准呢?如果一方违约,作为弱势方又如何去执行?本人所知晓的有一起妻子患精神障碍的离婚案件,在签订调解协议后,丈夫并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补偿金。这种情况下,她们日后的生活困境又该如何解决?希望通过这个案例唤起更多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现实窘境的重视。(文中名字系化名)
撰稿|天台县法律援助中心曹柳燕
浙江众安律师事务所邱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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