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疾病分类中,抑郁症发作不包括发生于双相情感障碍中的抑郁状态。因此,抑郁发作只包括首次发作抑郁症或复发性抑郁症。
一、国际分类抑郁症发作的标准
1、抑郁发作须持续至少2周。
2、在病人既往生活中,不存在足以符合轻躁狂或躁狂(f30.-)标准的轻躁狂或躁狂发作。
3、需除外的最常见情况:此种发作不是由于精神活性物质使用(f10-f19)或任何器质性精神障碍(f00-f09)所致。抑郁发作的症状分为两大类,可以粗略地将之分别称为核心症状和附加症状。
二、抑郁症的自我诊断和断定方法
抑郁症不是普遍意义上的心情不好,一个人情绪低落,但过两天就好了,这就不是抑郁症。抑郁症有九个主要症状,只要以下这些症状至少存在四项,而且持续了两周还不能缓解,并且影响到了平时的正常生活,就需要考虑是否患上了抑郁症,并及时找专科医生就诊咨询。
1、兴趣丧失,没有愉快感;
2、精力减退,常有无缘无故的疲乏感;
3、反应变慢,或者情绪容易激动、亢奋,也容易被激怒;
4、自我评价过低,时常自责或有内疚感,这也是导致患者自杀的主要原因;
5、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对一些日常生活小事也难以决断;
6、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自伤行为。
7、睡眠障碍,如失眠、早醒或睡眠过多(据研究,80%抑郁症患者具有睡眠障碍)。
8、食欲降低或体重明显减轻。
9、性欲减退。
除上述症状外,抑郁症还有一些“周边症状”。在亚洲特别是中国和日本,大多数抑郁症患者主要不是情绪方面的症状,而是头痛、头晕、腹胀、心悸、身体疼痛等躯体症状。因此一些查不出生理原因的躯体症状也应该考虑是否有抑郁症的可能,以免延误治疗。
三、抑郁症的鉴别诊断
(一)内源性抑郁症:
存在下列症状之一者,应考虑内源性抑郁症的可能:
1、即往有躁狂或抑郁发病史。
2、家族中有躁狂或抑郁病史。
3、本次病程过程中躁狂表现。
4、有精神运动性迟滞。
5、早醒或症状有晨轻晚重的变化。
6、内脏功能低下,食欲减退或体重减轻,而无躯体疾病的存在。
7、自罪观念,任何幻想或妄想
8、严重的自杀企图或多次自杀未遂。
9、生活不能自理,自知力严重缺乏。
(二)反应抑郁症: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反应性抑郁症的可能:
1、急性起病,病程不到半年。
2、由明显环境因素诱发,且症状与环境因素有关。
3、精神创伤常萦绕于脑际,难以摆脱。
(三)药物所致的抑郁状态:
患者可能找到使用药物病史。
(四)器质性疾病或躯体伴发的抑郁状态:
可找到器质性病变。
(五)其他神经症和精神病伴发的抑郁状态:
除抑郁症状外,患者无神经症和精神病其他症状。
四、抑郁症的诊断:
(一)符合神经症诊断标准。
(二)以持久的轻度至中度抑郁为主要临床相,伴有以下症状至少三项:
1、兴趣减退,但未丧失。
2、对前途悲观失望,但不绝望。
3、自觉疲乏无力或精神不振。
4、自我评价下降,但愿意接受鼓励和帮助。
5、不愿意主动与人交往,但被动接触良好,愿意接受同情和支持。
6、有想死念头,但又顾虑重重。
7、自觉病情严重难治,但主动求治,希望能治好。
(三)存在下列症状中的任何一项:
1、明显的精神运动性抑制。
2、早醒和症状的晨重夕轻。
3、严重的内疚和自罪。
4、持续食欲减退和明显的体重减轻(并非躯体疾病所致)。
5、不止一次自杀未遂。
6、生活不能自理。
7、幻觉和妄想。
8、自知力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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