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11月23日,太子河区检察院对钟某某申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代检察长安昕主持,承办检察官、市检察院相关同志、申请救助人参加,同时邀请人大代表等到会参与听证评议。
该案救助申请人钟某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患有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和意识障碍,生活不能自理,此前其家庭靠丈夫胡某打零工维持生活,事故后胡某需在家照顾护理钟某某,整个家庭失去生活收入来源,非常困难,被告方尚欠钟某某治疗护理赔偿款35万余元未能支付,遂向检察机关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承办检察官经过书面审查和实地走访,深入了解了救助申请人被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生活困难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听证会中,承办人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对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调查情况,并出示了应否予以救助的相关证据材料。听证员经过认真评议后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救助申请人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合理,应当给予被害人家庭司法救助。
该院此次司法救助案件听证会,在践行阳光司法的同时,认真贯彻了“应救尽救”的司法救助原则,努力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彰显检察机关司法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