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要从年正月初六说起。这一天,王德全跟随胞弟到云南一家建筑公司务工,同年10月1日在对污水处理站筏板基础进行混泥土浇筑施工时,因意外事故头部遭受重创,医院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当月剑川县人民法院责令其所服务的建筑公司支付共约37万元工伤赔偿款剩下的约32万元。11月23日,王德全委托胞弟代为申请工伤鉴定,提起劳动仲裁,领取执行款等事宜。年12月出院后,在胞弟的协助下回到老家金城镇。因自己老家没有住房,目前一直居住在胞弟家中。
事后所得赔偿款由在外务工的胞弟代为“保管”,从年出院后至今,每个月胞弟都会让同住在金城镇的大姐带来元生活费。最近的日子里,王德全腿部不适,于是在熟人的介绍下到医馆去做了一次理疗,这个月生活费显然不够,于是王德全拨通了胞弟的电话,想再多要一点生活费。
匆忙几句话后胞弟便挂断了电话,王德全只好又打给大姐。
电话中,大姐有些情绪化,对王德全出去做理疗一事也是持否定态度,并一再强调让弟弟踏实生活,不要再胡思乱想。但除了这次想要加点儿生活费,有个想法在王德全心里已经盘算了很久,那就是想全部要回目前由胞弟“保管”的工伤赔偿款。
王德全前段时间在金城镇看上了一套住房,想要买下来自己居住,主要还是将来可留给女儿,另外打算再买辆三轮车,做点儿水果生意,维持生计的同时也可给孩子多带点儿爱吃的水果。王德全告诉我们,有这些想法主要还是想让女儿将来对自己有一些好的念想。
年王德全受伤后,妻子便携带女儿离开了家。在县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上我们看到,王德全离婚后,孩子由女方抚养,王德全享有探视权。年的这次意外事故,使王德全原本极力维持的家庭瞬间破碎,面对如今陷入窘境的自己,王德全还是想要再好好活一次,在女儿面前树立作为父亲的良好形象。关于这笔工伤赔偿款,王德全和兄弟姊妹之间到底是怎么约定的呢?记者随后拨通了王德全胞弟的电话。
王德全胞弟告诉我们,哥哥王德全由于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这笔赔偿款确实是由自己在代为保管,每个月定期给哥哥-元的生活费,也是自己和其他的姊妹一直在照料其生活。为了一探究竟,我们拨通了王德全大姐的电话。
在电话里,王女士一直声称弟弟王德全的脑子不清楚,他的话听不得。当天,在王德全拿出的一摞资料里,我们看到有一张出自年8医院的诊断证明书,诊断书上写明:患者(王德全)去年因脑外伤住院治疗4个月。经专业心理测试系统测试,患者IQ(智商)为64,EQ(情商)为4。诊断为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持久性认知功能障碍,轻度智力残疾;易情绪失控;人格改变。那么王德全到底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我们也咨询了相关律师。
显然,王德全并非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在专业机构鉴定后,如果被确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也可以做出有利于自身的财产处分,而王德全是有权利追回本属于自己的工伤赔偿,不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能强行侵占或挪作他用。
每天,王德全都会去孩子上学的学校外偷偷看看孩子,只因为他不愿意让孩子看到自己现在的样子。他希望女儿的世界永远是温暖的。
这份亲情让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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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暖暖责编|胡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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