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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人围观男童被打死你知道多少精神病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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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发指!!!

长沙,雨花区汇城上筑小区。

一个年仅9岁的孩子被一个壮男掐住脖子,按倒在地,用螺丝刀戳,用扳手砸,再掐脖子,整个施暴过程持续了30分钟以上。

有消息说,凶手疑似精神病患者。

是否精神病患者,还未查证。

从现场整个过程来看,真的是极其暴戾而疯狂的。

9岁男童罗星(化名)走出家门。象往常一样,中午一点,他下楼,准备去找同学一起上学。

他最要好的同学童童住在小区的5栋。

而此刻,5栋的门厅里,游荡着一个奇怪的人。

他身高有以上,壮实。

手持一根一尺长的改锥,原地走来走去。

罗星经过这个男子,也许只是投去好奇的一瞥。他进了电梯上了5楼,又下楼来。

而停留在电梯附近的那男子追了上去,并在楼外扑倒了罗星。

扑倒之后,他开始掐他,戳他,用东西砸他。

就像一个疯子对待弄到手的玩偶。

01

最恐怖的不是这个。

围观的人不少,最多时拥过来上百人围观。

凶手手里也没有什么凶器,就是一把螺丝刀(也有一个说法是一把扳手??),据孩子父母对媒体说,凶手照着孩子的脖子扎了整整一圈………

但是,期间,没有一个人制止!

有人说:“以为是爸爸在打儿子……”

甚至,在场的人等,包括小区保安在内。

没有人冲出来制止,也没有人报警。

倒是有不少人拿出了手机,开始拍摄视频。他们是想取证?还是想发布朋友圈?

老实说看到这里我真的眩晕了好几秒。

罗星是在1:25分离开自己家,随即遇到袭击。而在孩子被打倒在地,最后行凶者被制服,是1:50分左右。

在孩子被一个疯狂的人(是否精神病需要专业鉴定)按在地上,遭到致命攻击的25-30分钟里,小区里没有一个人出手,制止他。

是凶手的父亲大概发现了自己家这个儿子又在行凶作恶,冲上去制服了他。

此刻,罗星已经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而凶手坐在他的身上,冲着围观人等,舞着他手里的改锥。

打电话报警的是罗星同学的妈妈胡女士。

胡女士当时在楼上休息。楼下尖叫声两次把她惊扰,她两次走到窗口伸头张望,第一次没看到什么,她就没下楼。

第二次,她决定下去看看。

而一下楼,刚好看到一个男子压在一个人身上施暴,她赶紧拿着手机拨打报警。

与此同时,有人冲上去扭住了那男人。

时间是1:50分。

胡女士这才看到了地上的人,是每天都和自己孩子一起上学放学的罗星。

罗星“此刻已经舌头伸出,脸色发白,脸肿胀得她几乎认不出来”。

胡女士几乎瘫倒在地,她颤抖着给罗星妈妈打了电话。

等罗爸爸和罗妈妈赶到,孩子已经……不可能被挽救了。

02

细细想来。

罗星的死,有两个因素,特别恐怖。就算是《闪灵》和《寂静岭》也无法描摹。

罗星生前日常,与我们此刻拿着手机看新闻的每一个普通人并无差异。

我们吃完饭,心情放松,且还有些倦怠,准备午休或上班。

孩子蹦蹦跳跳地走下楼,去找要好的同学。

太阳一如往常,秋风开始带着凉意,而中午的阳光还很煦暖。

没有一丝一毫的征兆,预示惨剧即将发生。

这是一个和平年代。人们都在享受并营造着自己的小生活。没人觉得,某一次午后的分离,会意味着母子的永诀。

母亲可能在琢磨晚餐做什么,要不要给孩子买排骨,就算猪肉涨价了,孩子长身体也得买啊。——而就在距离她几百米的地方,她的孩子正在死去。

被残暴殴打。

而众目睽睽。

孩子甚至,来不及和母亲父亲告别。甚至不可能弄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

他也许甚至没来得及呼救。

据悉,目击了自己孩子的惨况后,孩子母亲已经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亦无法入眠,精神已经崩溃。

她反复念叨:你跑步都是跑第一名的,怎么会跑不过呢?

她也反复不解: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来制止这个凶手?

他并没有拿着刀枪棍棒,手里最具威胁的武器,不过是一把螺丝刀。

但在越来越多的围观者目击下,他反复对着地上一动不动的孩子施暴:“他用改锥在孩子的脖子上扎了一圈儿。”

罗星最终的死亡原因是窒息。

他其实可能是被这个人活活掐死的。

也许是一开始就掐死了,也许是中途。也许是最后几分钟。

但无论如何,他在光天化日之下遇袭的30分钟里,无人施救,这是不可容忍,也无法原谅的。

——没有人想到,身边埋伏着这样的炸弹。——没有人想到,会有人围观这样的残暴而围观致死。

这是整个悲剧中最恐怖的部分。

就算是目睹一个人在这样殴打一只猫、一只狗也是无法忍耐的啊!怎么有人能够围观这样凶残的虐杀,又没有什么危险却不愿去制止呢?

如果说那是个疯子,围观者的良心也疯了吗?

03

我国有多万重症精神病患者。

而并没有那么多具备条件的医疗场所能够长期收纳他们。监护精神病患者尤其是监护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一直还是社会治安非常薄弱的环节。

为什么说薄弱呢?

我举例吧。

我自己经历的一起精神病患者救助的案例。

河南郑州街头,曾经游荡着一个精神病女子,她胳膊下挟着一个刚刚出生的小女婴,手里还拉扯着一个二三岁的小娃。

她并不给孩子喂奶。

渴了,甚至给孩子喝公厕的水。

孩子被饿得象一个小骷髅,直到获救,已经奄奄一息。

而两个孩子都有被殴打的痕迹。

这个救助先后持续了二三年。

我们找到了她的家人,娘家和夫家。

她娘家不愿意接受她。丈夫则说,她半夜会爬起来拿菜刀剁他,或放火烧屋,所以不敢和她住在一起。

她被送进了当地的精神病院。

但,只是治疗数月,精神病院就让她出院了。

后来经过村委会协调,她娘家最终把她收回去,找了间无人的祖屋,把她关在里面。

她一回到娘家,马上就把两个孩子夺了过去。执意要带着孩子一起住。又或者说,谁也不管她的两个孩子。

两娃就被和一个严重的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关在一个院子里。

送进去的饭菜,孩子经常不得食。因为她会怀疑食物有*。

孩子经常被饿得嗷嗷叫,也经常被打得嗷嗷叫。

我们再次去了她所在的村子。

在她的小院子里,试着沟通。

然而,没说上两句话,她暴怒起来,操起家伙。

我们急忙退走。

她一手拖住一个孩子,哐当把门摔上。

门里再次爆发出孩子歇斯底里的哭喊。

后来,在村委会协助下,她再次被送进精神病院。

借此机会,我们迅速从她娘家,救走了两个孩子,送到她夫家,由她丈夫的养父母照顾,并每月给予资助。

两个孩子最终是得到了安置。

(被安置后的孩子)

但,那位精神病母亲的后续,就更可怕了。

她在精神病院住了三个月——这已经很长时间了,最终,精神病院通知家属接她出院。因为目前并没有什么法律手续可以将高度危险、有暴力倾向的她一直关在病院里,而且也没有人、没有行*经费持续为此付费。

就算有人付费,也没有这么多床位。

她离开病院后,回到娘家。

她和丈夫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她丈夫在工地猝死。

她娘家再次把她“嫁了”。

没错。

“嫁了”。

“嫁”了。

村上来人给我们说,可能还收了1万多元的彩礼。

这在城里人听来是天方夜谭,但如果你了解中国农村,就会发现,它其实司空见惯。

乡村里沉淀了越来越多的单身男性,从60岁到20岁,有的村子,游逛着上百个光棍。

他们和他们的家族都渴望着:“有个后”。

于是,残障女子,也是抢手的。只要能生就行。

而这样的智力障碍或精神障碍的女子,经常会成为“出租的子宫”。

她们被廉价“娶”进家里,只要还有生育能力就行。

“还有月经吗?能生就行。”这是乡间媒人的最关心的事。

生下一个或几个孩子后,她们要么被关被拴被囚禁,要么被赶走,自生自灭。有了孩子,夫家通常不愿意再承担养育一个智力障碍/精神病人的责任。

除非她还有月经,还能生,自然就可能被娘家或夫家再次“转手”。

而这样生育下来的孩子,超过50%的几率,后代也有智力障碍或精神障碍。

没有人真正统计过,在社会底层有多少名这样的妇女,一直在被迫“流转”,多次生育。

粗略估计,官方数据,中国有近万名重症精神病患者,如果按育龄妇女占其中的1/4计算,至少有万名这样的女子,流转在光棍村。一次次的生育、分离或加重她们的精神障碍。而这样的生育剥削和压榨,本身也是极其残忍的。

而她们的后代,本身有很大可能遗传智力或精神障碍,再加上得不到正常的亲子关系,本身又会促生严重的心理问题或儿童精神分裂。

如果不加重视,这个社会问题,会给21世纪的中国,制造更多的社会问题。

罗星小朋友,就是这样的一个受害者。

04

凶手冯某华。

30岁,河南滑县人。提起滑县,大家是否记得那个南京高铁站猥亵女童案?对,那个在高铁站公开猥亵自己家“被收养女童”的男子,也是滑县人。

冯某华刚刚搬到这个小区。

他是住了他姐姐家的房子。

他和他的父母住在一起。

划重点。

又是一个常见的农村“扶弟魔”家庭。顺便说一句,越是重男轻女的家庭,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况,女儿是家庭的边缘人,自生自灭,野生野长,往往格外努力,自己拼命去城市发展立足,而被父母寄予高度期望的“儿子”,娇生惯养又吞噬控制,往往一蹶不振,直接躺尸,甚至精神异常。

30岁的冯某华,显然是出生于年。且应该是超生的结果。(那时候不允许生二胎)

目前尚不清楚冯某华有几个姐姐,但显然,他这个姐姐在长沙过得还不错,至少有两套房子。如果警方去冯某华原籍调查,多半可以查到,冯某华有过暴力攻击的前科,他的父母极有可能已经无法在原籍安身,便带着他来到长沙,居住在女儿的房子里。

各个城市都是敞开大门的,有的城市会严查流动人口,如北京上海。

有的则不会。

冯家带着他们有严重行为问题的儿子,三十岁,体壮如牛,走在路上,他真的徒手就能捏死一个人。

悄悄地进了人口密集的城市,在一个小区住下。

这个小区毫无防备之心。

除了冯家人自己,没人知道,身边隐藏了一个行走的凶器。

冯某华在11月1日住进了小区。

4天后,他行凶杀童。

这样的杀害是随机的。可能是罗星小朋友,也可能是任何一个小朋友或成年人。

我们只能庆幸,他手里拿到的凶器只是一把改锥和扳手。如果是菜刀,无辜的伤亡者可能更多。

冯某华一家难辞其咎。

刑事责任,最终是法律的事。

我认为,不仅仅是民事方面,他们应该被追讨高额赔偿,甚至包括冯某华的姐姐——她如果明知自己的弟弟有这样的暴力攻击行为,却放任其在自己的产业里居住,且不告知周围邻居也不做任何防护措施,我觉得除了罗星的父母应该告他们,并索赔,小区业主也应该联合起来,把他们告到倾家荡产。

谁愿意在自己家园里目击了这样一场恐怖血腥的杀害?

整个小区的居民都会蒙上严重的精神阴影。也势必影响小区的实际房价。

所以业主们应该联合起来,甚至小区物业管理方面,也应该牵头向冯某姐姐——业主索赔。

因为,这不会是第一例,也不会是最后一例。

05

冷漠,为什么有人可以围观一个歹徒行凶,前后30多分钟?

有小区居民为自己辩解说:当时这个点儿,在户外的人不多。而且暴徒人高马大,一般人也制服不了他啊。

但也难以解释长达30多分钟里,保安没有报警,也没有其他人报警或制止的事实吧?

不外乎两个原因,原因一,正如有些居民辩解说:以为是爸爸在教训孩子。

网络上也常见那种监护人对孩子施暴的视频,其暴戾程度,也并不亚于冯某华对罗星所做的。也同样是有人围观,无人制止。

最后被人发到网络上,各种问责后,查到了施暴者的下落,最后怎样?

深圳女童在家被长期虐待、施暴,引发全国愤怒,但是,最终的结果,这对家长依然保有对女童的监护权,而且搬家了,从此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没人能够知道孩子今后会遭遇什么。

社会习俗里默许家暴,尤其默许监护人对孩子的家暴,至今仍然广泛存在。

明明是人神共愤的暴行,蒙上了“监护人”的面纱,就仿佛变成了合理合法的,就成了外人不得干预的家务事。

那,如果真的就是监护人发狂在殴打孩子,就可以被允许了吗?

悲哀地说吧,不要光责怪路人甲乙丙丁的漠然,法律有时候也是漠然的。

冯某华如果不是精神病患者,他这样活活打死一个孩子,大概率是判死。

而如果是亲生父亲“教训孩子”,施暴打死了孩子,到目前为止,我还没见过判死的呢。前年南京一个父亲,施暴活活打死了13岁的女儿——真的就是用棍子殴打了一个多小时,打死的,一审判无期,二审,硬是给改判了10年有期徒刑。

路人漠然,法律就不漠然了吗?

而法律精神在社会人心上的映射,必然会在每一个事件临场的细节上,折射出来。

很多网友怒斥小区路人冷漠。

但也有人留言辩解,如果路人出手干预,没轻没重,轻了,制不住壮汉,说不定被其反杀,那又白饶一个。重了,比如背后一棍子上去,打死打残了凶手,自己会不会摊上官司,惹上刑事案?

又不是没有先例。在自己家防卫持刀上门的歹徒,反杀了歹徒自己一家三口坐牢。

所以,普通人踟蹰不前,也是有原因的。

21世纪的中国正在高速城市化。

乡村——小农经济模式的观念和旧制,正在被城市影响、摧毁、改变。

但它们也会反过来影响城市。

就像冯某华,一个原本隐藏在乡村某个院落里的破碎和疯狂因子,悄悄地逡进城市边缘,融合进来,无人知晓时,他投下黑色的阴影,他发起死亡攻击。随机,没有先兆。

就像之前的大连13岁男童杀害10岁女童的事件。

那男童已经多次骚扰女同学、女居民,而且呈现出明显的反社会人格倾向,可谓一个行走的炸弹,伤人是迟早的事。

但,他没有得到控制,他的家庭也漠视他对她人可能造成的伤害。

就像冯某华的家庭,漠视儿子可能对别人造成的杀伤,他们搬到无人认识的小区,在人口聚居处生活,并且,不做控制自己儿子的预防措施。

实际上,是他们的儿子已经公开行凶杀人后近半小时,游荡在小区可能超过一个小时,他门才赶到现场。

冯某华,和大连杀害女童的蔡某某,以及那12岁杀母的男童(无疑也是心智扭曲的),种种种种的“病人”们,和那些正在被迫生出更多病人的精神病女性们。

他们可能正在某个角落里,被忽视,被遗忘。

但总有一天,会以我们意想不到的悲剧,提醒公众,“他们存在着”。

而我们,可能正在为此买单。

用生命。

(图片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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